电瓶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
一、销售与广告
1. 电瓶车的销售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不得违法销售不合格产品。
2. 电瓶车的广告宣传应当真实、合法,不得虚假宣传,误导消费者。
二、产品质量与安全
1. 电瓶车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,不得存在质量问题。
2. 电瓶车的安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,不得存在安全隐患。
三、消费者权益保障
1. 电瓶车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发票、合格证等凭证,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2. 电瓶车出现质量问题,销售者应当及时为消费者更换或者修理。
四、纠纷处理与法律责任
1. 电瓶车销售中出现纠纷,双方应当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。
2. 若电瓶车销售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,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五、法律救济途径
1. 消费者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2. 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等机构投诉、举报违法行为。
六、执法监督机制
1.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电瓶车销售的监督检查。
2.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,有关行政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。
七、其他有关事项
1.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2.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有关行政部门所有。